公告日期:2023-01-31
富国汇诚 18 个月封闭式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一月
重要提示
富国汇诚 18 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4 号《关于
准予富国汇诚 18 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采用封闭式运作,基金存续期为 18 个月,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 18 个月月度对日止。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本基金将于存续期到期日将全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如因市场成交量不足、暂停交易、缺乏交易对手、持有债券的信用状况急剧恶化等原因导致基金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基金管理人将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按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基金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
价格变现的,管理人将于特殊情形消除后尽快完成变现,并在完成变现后进行二次或多次清算。因此投资者面临延期清算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和市价法相结合的混合估值原则对本基金进行估值。基金管理人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基金资产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的风险。
2、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基金资产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部分 前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4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自动赎回、转让、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解冻和质
押 ...... 3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7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47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4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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