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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04 08:46:57 股吧网页版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04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1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3 年 2 月15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或将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部分资产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部分资产采用市值法估值,但仍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资产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内(含)将已变现的基金财产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自动赎回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时,若存在未变现的资产,登记机构将于该部分资产变现完成后,将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位基金份额所分配的资产金额按照资产变现完成后的净额进行计算,单位基金份额对应的总到账款项可能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一致。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1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第二部分 释 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自动赎回、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和解冻、转让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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