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锦颐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3
摩根锦颐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183 号文
注册日期:[2022 年 12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22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183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开展基金中基金业务,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其投资所涉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存在因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而带来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以参加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以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的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目标日期为 203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在到达目标日期之前采用目
标日期投资策略,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参照下滑曲线配置并动态调整;实际运作过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长期资本市场观点的调整等适当调整下滑曲线,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可能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存在差异,使本基金面临实际运作情况与预设投资策略存在差异的风险。
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仅为退休养老投资计划的一部分,本基金对于在投资者退休期间能否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会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日期或目标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的风险,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时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年龄、预计退休日期和收入水平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目标日期之前(含该日),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3 年,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目标日期的次日起,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自动转型为“摩根丰盈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届时本基金将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的运作模式。若某一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三年,则在转型日之后(含转型日)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三年最短持有期限制。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