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8 09:05:21 股吧网页版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8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29 号文
《关于准予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批复,并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经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自 2017 年 7 月 27 日起,由《银
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银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集中申购和/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可以参加科创板股票的投资。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是由银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并按照1.00元的价格开展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将以验资结束日为基准日对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基金份额折算未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既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也不会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为调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关内容更新、基金管
理人章节更新,2023 年 7 月 31 日更新内容为因涉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
容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章节更新、公司网站更新。除此之外,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7 月 27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目 录

一、绪言......5
二、释义......6
三、基金管理人......12
四、基金托管人......23
五、相关服务机构......26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46
七、基金的集中申购......47
八、基金的存续......50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52
十、与基金管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