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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04 08:06:47 股吧网页版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04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
[重要提示]
1、 国金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12 月 26 日证监许可[2022]3234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
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2、 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7 天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
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
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的确认日;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
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含当日)起第 7 天。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
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
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
(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如开通基金
转换业务)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
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
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
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
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5、 本基金将自 2023 年 4 月 12 日到 2023 年 4 月 25 日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
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的调整,但整个募
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10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
达到或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首
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
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
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公司在募集期间不调整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上
限的限制,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
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6、 本基金通过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份
额发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
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
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
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8、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认购
的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
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
额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办理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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