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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5 07:24:42 股吧网页版
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5

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3 年 5 月 2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
(FOF)
基金主代码 0177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29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29 日
2 日常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
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可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
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申购(定期定
额投资) 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
2
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 9: 30-15: 00(投资人在 15: 00 以后提出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
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在不低于
上述规定的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需同时遵循
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3) 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调整内容进行
更新。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500 万元≤M 1000 元/笔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
( 1)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
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公告。
( 3)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
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 4)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
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3 日内对该交易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4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
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
善行使合法权利。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已开通此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 具体业务规则
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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