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2
百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送出日期:2023年4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百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百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基金主代码 0177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3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
法规、《百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百嘉中证同业存
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年4月14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4月1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年4月14日
注: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7 天最短持有期。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 6 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后的第 6 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申请。存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2)本基金暂不面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4)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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