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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7 09:06:54 股吧网页版
长盛盛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7

长盛盛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2022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163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和由于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80%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且不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1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部分、绪言 ...... 1
第二部分、释义 ......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21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30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31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2
第九部分、基金的侧袋机制 ...... 44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 47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 ...... 56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 ...... 57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58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4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6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9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70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 77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2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5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3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8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19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1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 122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盛盛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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