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裕浙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个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3
易方达裕浙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个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1 月 1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裕浙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裕浙 3 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77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6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裕浙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易方达裕浙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1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1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注:易方达裕浙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为定期开放基金,第七个运作期为 202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含
该日)。其中 202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为开放运作期,本基金开
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2024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含该日)
为封闭运作期,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除《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个运作期(仅为封闭运作期)外,本基金的运作期包含“封闭运作期”和“开放运作期”,每个运作期期限为 3 个月,其中开放运作期原则上不少于 1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不开放申购、赎
回与转换业务。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本基金进入开放运作期,在开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本基金的第七个运作期为 202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含该日)。
其中 2024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为开放运作期,本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与转换业务,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2024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含该日)为封闭运
作期,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
本基金在开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但若投资者在开放运作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至下一开
放运作期首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开始之前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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