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6
华夏新材料龙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新材料龙头混
合发起式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1月5日
送出日期:2023年1月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夏新材料龙头混合发 基金代码 017697
起式
下属基金简称 华夏新材料龙头混合发 下属基金代码 017697
起式 A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 彭锐哲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9-07-08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其他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
基金合同期限。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新材料龙头主题投资标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
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
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
投资范围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本基金投资于新材
料龙头主题相关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
主要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
本基金所指的新材料龙头是指新材料及其产业链中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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