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Y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8
关于增加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
Y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机构” )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12月28日起,本公司增加上述机构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且本公司不对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述机构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含定期定额投资)设折扣限制,具体优惠费率以上述机构的官方公告为准。
一、适用基金如下: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 017672
金(FOF) Y份额 FOF Y
注:本公司与上述机构就上述基金的销售建立代销关系,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办理规则以相关基金的公告为准。 养老目标基金Y 类基金份额暂不开放转换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遵循上述机构的相关规定。
2、上述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含申购费),具体办理要求以上述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4、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最低申购、赎回、持有份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 投资者在上述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上述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2、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最低赎回、最低持有份额为0.1份。 投资者在上述机构办理赎回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上述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最低赎回份额,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赎回时,不受上述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敬请投资者注意赎回份额的设定。
四、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自2022年12月28日起,本公司与上述机构就上述基金的销售建立代销关系,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本公司将不对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设折扣限制,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优惠费率以上述机构的官方公告为准。
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机构所有。
销售机构情况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9502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
客服电话:9501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952555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客服电话:400-159928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citicbank.com/
客服电话:95558
*以上机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xqfunds.com/
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