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5 07:31:51 股吧网页版
大成卓远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5

大成卓远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9 月 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卓远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卓远视野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76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06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成卓
远视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卓远视
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09 月 1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09 月 1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09 月 1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09 月 1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09 月 12 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大成卓远视野混合 A 大成卓远视野混合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7669 017670

该下属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或者以其他方式变
相规避 50%集中度限制;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