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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鹏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C类基金份额)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4

鹏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02月22日
送出日期:2023年02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新材料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7668

C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若有)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

基金经理 王云鹏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06月26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
其他(若有) 合同》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主要投资新材料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在

投资目标 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或上市

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

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

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

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其中投

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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