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2
鹏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7月11日
送出日期:2023年07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新材料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7667
A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3月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若有)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3年03月28日
基金经理 王云鹏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06月26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
其他(若有) 合同》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主要投资新材料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在
投资目标 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或上市
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
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
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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