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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24 07:06:09 股吧网页版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博道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4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博道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增加广发证券为博道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17644,C类基金份额017645)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自2023年7月24日起,在广发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等销售业务。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认购的费率及办理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

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通过广发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等业务,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

下,具体业务办理的相关流程、时间、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和其他业务规则以广发证券的安排

和规定为准。

3、本公告仅对增加广发证券为本基金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

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dfund.cn)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查

询。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

网址:www.bdfund.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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