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23 09:11:29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景气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3


景顺长城景气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5 月 2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气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气优选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76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2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景气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公告依据 金合同》、《景顺长城景气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2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2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28 日

下属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气优选一年持 景顺长城景气优选一年持有
有混合 A 混合 C

下属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7639 017640

该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及转换业务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2022 年岁末及 2023 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

日安排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2022 年底及 2023 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

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因

2023 年 5 月 26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自 2023 年 5 月 26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

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类型和开放状态以本基金实际情况为准),并自 2023年 5 月 29 日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
(2)本基金暂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投资者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申请起始日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若遇节假
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申购份额对应的赎回起始日从申购确认日起按此规则类推,具体计算规则详见下文关于份额持有期的表述,请投资者关注。
(4)景顺长城景气优选一年持有混合 A(基金代码:017639)和景顺长城景气优选一年持有混合 C(基金代码:017640)暂未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可赎回时间可能不同。申购和赎回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本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