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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05 07:15:39 股吧网页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安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0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广发安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17615,C类份额基金代码:017616)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05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已于2022年12月26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3年1月9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广发安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安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广发安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23年1月16日。

重要提示:

1.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2.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2年12月13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等规定媒介上的《广发安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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