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0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自2024年1月8日起,投资者可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办理华夏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简称“华夏上证科创板100ETF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20291,C类基金份
额代码:020292)的认购业务。
自2024年1月8日起,投资者可在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
理华夏国企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国企创新混合发起
式”,A类基金份额代码:017602,C类基金份额代码:017603)的认购业务。
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
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
行。上述基金的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
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序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号
1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ofdl.com 400-664-0099
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njcb.com.cn 95302
3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szrcb.com 956111
投资者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
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
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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