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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8 09:08:35 股吧网页版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8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参加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相关
销售协议,自 2024 年 3 月 29 日起,本公司增加江苏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
率优惠,具体基金为:

太平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中
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基金份额代码:017563);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2024 年 3 月 29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苏银行相关渠道办理太平中证同业存
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江苏银行有关规定,并与江苏银行约定每期扣款日期及固定扣款金额。

基金产品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各基金最低申购金额为准(含申购费),江苏银行可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各基金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以江苏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
国泰君安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江苏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2、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投资者可从 T+2 工作日起办理相关基金(在该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情况下)的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事宜应遵循江苏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及其规则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单一投资者转换转入后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转换转入申请。

3、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4、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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