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中证中诚信央企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8
融通中证中诚信央企信用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 年第 1 号)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2 年 11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
发的《关于准予融通中证中诚信央企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02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中诚信央企信用债指数。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的编制方案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二十五部分 指数编制方案”,编制方案后续更新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或中诚信指数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cxindices.com。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在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指数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指数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具体内容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开放式基金大量申购与赎回风险、延期或暂停赎回的风险、其他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具体内容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存在资产净值或持有人数过低面临清算的风险,敬请投资人留意。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1 月 28 日,其中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财务资料未经
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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