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富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2
博时富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22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博时富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36号)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8、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以资产信用为支持,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9、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故本基金面临自动清盘的风险。
10、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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