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康中证科创创业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
270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2、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科创创业 50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中证科创创业 50 指数从科创板和创业板中选取市值较大的 50 只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上述板块中代表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1)样本空间
中证科创创业 50 指数的样本空间由满足以下条件的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1)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的日均总市值在沪深市场中排名前 30 位;
2)非 ST、*ST 证券。
(2)可投资性筛选
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位于样本空间前 80%。
(3)选样方法
1)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的证券,选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2)将待选样本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 50 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分券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sindex.com.cn/。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I
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存在的风险(包括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投资国债期货风险、投资股指期货风险、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风险、投资存托凭证风险、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目标为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中证科创创业 50 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回报。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投资的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5、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6、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II
收益。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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