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19 10:34:12 股吧网页版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9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3 年 12 月 19 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
增加招商银行为代销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

基金全称 简称 基金代码

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 长盛创新驱动混合 C 018237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医疗行业量化配置股 长盛医疗量化股票 C 018009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 长盛航天海工混合 C 018075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 018010

证券投资基金 合 C

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 长盛高端装备混合 C 017485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 019202

投资基金 券 C

二、开通业务

自 2023 年 12 月 19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
回、定投等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和本公司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具体业务办理事宜。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2666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