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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6 07:50:42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恒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6


民生加银恒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2 月 26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恒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恒宁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74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恒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恒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7 日

2.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民生加银恒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22年12月27日起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比例配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0 元的最低限额规定。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账户,包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
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账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投资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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