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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2 08:10:27 股吧网页版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2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官网(www.jsfund.cn)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7:00 止
(纸面表决票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及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4 年 11 月 26 日

4、通讯会议纸面表决票、授权材料等相关文件的送交或寄达地点:

收件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运营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4 号楼汇亚大厦 12 层

联系人:黄娜

联系电话:400-600-8800

邮政编码:10007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5、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持续运作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即在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下午交易时间
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面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
录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http://www.jsfund.cn )、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作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代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三)授权方式 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
格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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