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05 09:57:15 股吧网页版
天弘安康颐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5

天弘安康颐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送出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安康颐睿一年持
有混合
基金代码 017421
基金简称C 天弘安康颐睿一年持
有混合C
基金代码C 017422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2月28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申购,对
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
年的最短持有期
基金经理1 姜晓丽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07月01日
基金经理2 贺剑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07月09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1)本基金为偏债混合型基金,对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
资产及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
(2)本基金持有其他基金,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辅助投资于精选的价值型
股票,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
增值,为投资者提供稳健的理财工具。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
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

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
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
他可投资公募基金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非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股票型ETF除外))、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其中,对于基金投资,本基金仅投资于股票型 ETF基金、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需至少符合以下标准
之一: ①基金合同约定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②基金最
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如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
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及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投资合计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1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
50%);本基金持有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其市
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
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
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
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股
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