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Y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1 月 2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
Y 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 华安养老目标 2040 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Y
Y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173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华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Y 类基金份额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28 日
Y 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28 日
注:1)Y 类基金份额是仅面向个人养老金,根据相关规定可通过个人养老
金资金账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应
遵守个人养老金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自华安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日期(即 2040 年 12 月 31 日)
的期间内,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
言)起至 3 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自 2041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
金名称调整为“华安颐瑞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并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对于 2041 年 1 月 1 日基金转型之前已确认的份额,自转型之后,不再受最短持
有期限限制,亦可申请赎回。
本基金开放赎回等相关业务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时除外。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公告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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