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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9 09:05:06 股吧网页版
富兰克林国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9

富兰克林国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对富兰克林国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关注。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提醒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因此,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形。您购买本基金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甚至亏损的可能。在您做出投资决策前,敬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一、充分了解本基金

(一)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的稳健产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中包含的“养老”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二)本基金定位为稳健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30%;本基金目标是将 2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上浮不超过 5%(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高可达 25%),下浮不超过 10%(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可至 1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

金和黄金 ETF)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10%;投资于 QDII 基金、香
港互认基金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上述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仅指最近连续四个季度披露的基金定期
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或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的混合型基金。

(三)本基金的费率结构

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
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针
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投资人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
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Y 类基金份额。

1、本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

A 类基金份额 0.60%/年(不再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

Y 类基金份额 0.30%/年(不再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收取管理费)

A 类基金份额 0.15%/年(不再对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收取托管费)
托管费

Y 类基金份额 0.075%/年(不再对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收取托管费)

未来,如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适用的费率
折扣进行调整的,将另行发布公告。

2、本基金的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金额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0.80%

申购费 50 万元≤m< 200 万元 0.60%

200 万元≤m< 500 万元 0.40%

m≥5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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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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