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16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农银汇理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727 号文注册募集,已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开
始募集。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
《农银汇理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农银汇理中证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农银汇理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由 2023 年
6 月 16 日(含)调整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含)。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请阅读 2023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农银汇理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农银汇理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农银汇理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