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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6
关于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22年11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76号)注册并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3年1月11日生效。为了更灵活地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9月26日起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对《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
一、增设基金份额的情况
1、增设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2250)不收取申购费,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销售服务费率为0.05%,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10%
Y ≥ 30 日 0%
2、投资者首次申购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单笔追加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自2024年9月26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如下:
(1)直销机构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法定代表人:于泳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0-12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传真:010-50850777
联系人:孙瑶
2 ) 国 寿 安 保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上 直 销 系 统
(https://e.gsfunds.com.cn/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经征求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55、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
55、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申 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A 类基金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A 类 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
第 二 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 购/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部 分 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
释义 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
额;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
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 份额;E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
用的基金份额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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