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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4 09:05:15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4

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22年11月 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超 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76号)注册并进行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超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超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
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经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主体评级须在 AA+(含 AA+)以上。主体评级为 AAA 的信用债投资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 50%-100%;主体评级为 AA+的信用债投资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0-50%。以上信用评级为主体评级,对于不存在主体评级的信用债券,依照其债项评级。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国内依法成立并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信用评级(具体评级机构名单以基金管理人确认为准)。如出现同一时间多家评级机构所出具信用评级不同的情况或没有对应评级的信用债券,基金管理人需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以基金管理人的判断结果为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本基金采用信用衍生品对冲信用债的信用风险,当信用债出现违约时,存在信用衍生品卖方无力或拒绝履行信用保护承诺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更新“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经理及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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