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4
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73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告依据 《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3月16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3月1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3月1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3月1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年3月1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A 国寿安保超短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7305 01730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均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单笔追加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当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元)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M < 100 万 0.30% 0%
100 万 ≤ M < 300 万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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