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华安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提前结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5
关于兴华安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期提前结束的公告
兴华安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 类基金份额 017214;
C 类基金份额 017215)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590 号文准予注
册募集,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
本基金募集期内已满足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为了更好的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华安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华安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兴华安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并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
(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67-8815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www.xinghua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询本基金的发行文件,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