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恒欣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6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恒欣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 2022年10 月2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 〕 2559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规定信息披 露媒介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3年3月29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恒欣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以 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份额净值的波动而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 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 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 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基金 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 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特 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 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 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 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 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 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 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 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 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 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 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 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 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 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的最短持有期。在 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日),投资者不能提 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 该日)起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每份申购 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日(含该日),每份转换 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为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含该日)。红利再 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三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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