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恒欣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4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永赢恒欣稳健 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增加 Y 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 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
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及《永赢恒欣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3 年 7 月 24 日
起对本公司管理的永赢恒欣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Y 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和《永赢恒欣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 Y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非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基金份额,称为 Y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Y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 Y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 类基金份额。
1、新增加的 Y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1)管理费与托管费
1)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1.00%;Y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50%,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各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当年实际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各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对 Y 类基金份额实行基金管理费优惠,具体情况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届时发布的公告。
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其他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15%;Y 类
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075%。基金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各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当年实际天数
H 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各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对 Y 类基金份额实行基金托管费优惠,具体情况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届时发布的公告。
(2)销售服务费
Y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2)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各销售机构可针对 Y 类基金份额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或者免收申购费。
(4)赎回费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设有三年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对于 Y 类基金份额,在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可豁免前述持有限制,具体安排及费率按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2、新增加 Y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收益分配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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