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21 10:20:36 股吧网页版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1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
构的通知

2023-03-21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植基金”)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 2023 年 03 月 21 日起增加中植基金为以下
适用基金的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代码

1 华宝远见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17142

2 华宝远见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7143

3 华宝中证沪港深新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017434

4 华宝中证沪港深新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017435

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A

5 类 501312

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C

6 类 017204

二、投资者可到中植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赎及其他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
咨询相关情况:

(1)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0-888

公司网址:https://www.zzfund.com/

(2)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通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