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7
关于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2】2521 号批准,已于 2023 年 04 月 17 日开始募集。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
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23 年 07 月 14 日提前至 2023 年 07 月 07 日,即本基金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以及其他销售机构的最后一个募集
日为 2023 年 07 月 07 日,2023 年 07 月 10 日(含当日)起本公司直销中心柜
台、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以及其他销售机构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
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7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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