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添勤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8
关于华安添勤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公告送出日期: 2024 年 6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添勤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添勤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712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7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和《华安添勤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14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
份额净值
(单位:
元)
1.0298
基准日基金
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
元)
33,578,577.0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0.1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一次分
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20 日
除息日 2024 年 6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6 月 2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
的说明
1)红利再投资日: 2024 年 6 月 20 日;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份额将
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24 年
6 月 24 日起可查询、赎回;
3)红利再投资按 2024 年 6 月 20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再投资基金份额,不足 0.01 份基金份额的,四舍
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被冻
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
利按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
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
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
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
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
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 2024 年 6 月 19 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
更手续。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
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