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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4 09:13:03 股吧网页版
关于浦银安盛安荣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4

关于浦银安盛安荣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
限的公告

浦银安盛安荣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2〕2491 号文注册,已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浦银安盛安荣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安荣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浦银安盛安荣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
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已公告的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 2023 年 2 月 17 日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证券时报》上的《浦银安盛安荣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浦银安盛安荣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安荣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浦银安盛安荣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2、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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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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