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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5 07:51:09 股吧网页版
光大保德信荣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5


光大保德信荣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光大保德信荣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495 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浙商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募集期内,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需求及实际募集情况,提前停止本基金的认购业务,若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停止本基金的认购业务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或超过 80 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具体限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人也可至本基金直销机构认购,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设立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除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限制外,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10、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光大保德信荣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光大保德信荣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2年11月25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eid.csrc.gov.cn/fund)和浙商银行(www.czbank.com)上的《光大保德信荣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荣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实施侧袋机制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经济周期变化、市场利率波动、缺乏合约交易对手等因素都会影响国债期货市场,因此本基金还需要承担期
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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