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9
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 年 9 月 1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70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3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格林鑫利六个月持
公告依据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2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 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
合 A 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7079 01708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是 是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当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 对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而言, 自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当日)起,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不以红利再投资确认日重新计算;因多笔认购、申购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3 年 3 月 20 日起生效,本基金自 2023 年 9 月 20 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 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者转换转出业务。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 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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