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15 08:02:38 股吧网页版
关于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5


临时公告

关于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募集期的公告

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17079,A 类简称: 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 A;C 类代码:017080,C 类简称: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 C,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492 号)准予注册,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募集
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14 日。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格林鑫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
发售的募集截止日调整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通过各代销机构发售的募集期不
变。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1000-501 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临时公告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