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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8 13:33:30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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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QDII)(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A)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20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
票型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7071
下属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全球新能源股
票型发起式 A
下属基金代码 017071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
境外托管人
花旗银行
Citibank N.A.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11-16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陈晨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11-16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2-18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 ( 一) )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以基本面分析为立足点,重点
投资于全球新能源主题相关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增值。
投资范围
1、本基金在境外的投资范围如下: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
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
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
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
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
普通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
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
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与固定收益、
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
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
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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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还可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
本基金为对冲外币的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结构性外
汇远期合约、外汇期权及外汇期权组合、外汇互换协议、与汇率挂钩
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等金融工具。
2、本基金在境内的投资范围如下:
本基金境内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及存托凭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
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必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境内融资业务。
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港股通机
制投资香港股票市场。
3、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
以上,其中投资于全球新能源主题相关公司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20%,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市场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以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现金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 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充分挖
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
绩比较基准的收益。本基金采用多重投资策略,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
配置和自下而上的证券选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衍生品投资
不作为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品种,仅用于适当规避外汇风险及其他相关
风险之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纳斯达克清洁先进绿色能源指数(NASDAQ Clean Edge Green Energy
Index)*90% + 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新能源主题相关公司的
股票。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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