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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07:44:33 股吧网页版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1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安沪深300

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安沪深
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5年1月13日17:00点止(投
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楼

邮政编码:201204

收件人:陈曦

联系电话:400-820-9688/021-2032-9866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
内容详见附件一。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终止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2日,即2024年12月12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
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一)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afund.
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并经基金管理人认可
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
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
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
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投资者的营业执
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
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
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第(三)条授权方式中
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4年12月13
日起,至2025年1月13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或快递的方式送达至“一、召开会议
基本情况”列明的指定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除直接投票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其行使表决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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