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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03 09:15:3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安锐进积极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锐进积极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锐进积极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FOF)

基金简称 华安锐进积极配置一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69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4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华安锐
公告依据 进积极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华安锐进积极配置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8 日

注:(1)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华安锐进积极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已于 2023 年7 月 4 日开放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本基金办理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详细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锐进积极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和定

2.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华安锐进积极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了一年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一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开放赎回业务。对每份基金份额而言,在其
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方可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果投资人多次购买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一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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