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2-16 09:12:09 股吧网页版
中银乐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6


中银乐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2 月 16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乐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乐享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9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乐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乐享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6 日

申购、定期定额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6 日

转换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6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银乐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

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

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下同);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申购费率 100 万元≤M<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注: 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的费率折扣以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

5、当本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