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鑫汇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1
富国鑫汇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非常感谢您对我公司旗下富国鑫汇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关注!富国鑫汇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国基金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60 号文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中国证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露 网 站 ( http://eid.csrc.gov.cn/fund ) 和 富 国 基 金 公司 网 站
(www.fullgoal.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富国基金公司提醒您,国内基金市场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您在购买本产品前,先仔细阅读我们给您的提示!
一、购买前,认真了解基金和本基金
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于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
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您还需了解,基金的投资方式分为一次性投资和定期定额投资。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一)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原则上需至少持有满三年,在三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三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业务。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对应的第三年的年度对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如不存在该年度对日,则为对日所在月度的最后一日。若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三年,则以目标日期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在目标日期 2035 年 12 月 31 日次日(即 2036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自动转
型为“富国鑫瑞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届时本基金将转为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赎回的运作模式且不再设定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和开放持有期,基金管理人可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养老目标基金无需设定投资者锁定持有期限,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取消对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持有期的限制,具体实施日期及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
(二)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下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 RE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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