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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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06
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月 06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2 年 9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11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
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指数,标的指数相关信息如下:
1、指数样本空间
同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的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剔除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不足 1000 万港元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选取中证行业分类下上市公司属于可选消费(不含汽车零配件、轮胎等)、主要消费、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终端设备等行业且公司业务主要面向终端消费者的股票作为消费主题空间;
(3)在上一步选出的消费主题空间中,按照过去一年港股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靠前的 50 只股票组成指数样本股。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样本权重不超
过 15%。
4 、 有关 标 的指 数具 体 编制 方案 及成 份 股信息 详 见中 证指 数 有限 公司 网 站, 网址 :
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
的风险、作为 ETF 联接基金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本基金合同终止。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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