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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05 07:34:20 股吧网页版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
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工银瑞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工银瑞信中证 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启动了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
上述转换工作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完成,修订后的《工银
瑞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 2023年 9 月 4 日起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 2023
年 9 月 1 日披露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工银瑞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 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工银瑞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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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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