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富泽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1
博时富泽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富泽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决定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对博时富泽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现将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类别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
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6914,C 类
基金份额代码为:020216。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将变更为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基金费率
(1)申购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
时间分段设定,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0.0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 7 日以内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
(4)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
追加购买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00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公司有权根
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自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此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3、上述修订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生效。
4、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 日
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二 (无) 53、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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